特殊赔款安抚了受害人挽救了被告人家庭通讯员 朱耀峰 本报记者 余春红
本报讯
一时冲动将工友打成重伤,四川人郭某面临刑事惩处。但如果郭某被判刑入狱,那与他相依为命的大学生女儿该怎么办?在法官的多方努力下,郭某的老板向受害人垫付了赔偿款,并在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下,法院最终判处郭某缓刑,保住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。 43岁的郭某在湖州南浔区一家木业公司打工。今年4月12日,郭某与工友张某在工作时发生摩擦。在争执中,张某操起一块木板朝郭某头上抡了过去,郭某也不示弱,拿起木板回击,结果张某的左眼被打成重伤。 7月29日,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郭某提起公诉。此后,受害人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郭某承担赔偿责任。法官认为,被告人郭某遇事不能克制情绪,故意伤害致人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按照法律规定,郭某将被判处实刑。 但是,郭某的家庭状况却着实让法官担忧。还在女儿11岁时,郭某就与妻子离了婚,现在女儿在北京读大学,所有的费用都由他一人承担。如果郭某入狱,那么他女儿的学业怎么办?这个家怎么办?法官将这些情况告诉了张某,本身也有过错的张某顿时心软。他表示,只要郭某赔偿费用,他就请求法院对郭某从轻处罚。 但几万元的赔偿金对于郭某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,他一时间根本拿不出来。为了挽救一个家庭,南浔法院的法官开始四处奔走为郭某筹集赔偿款,最终,郭某的老板顾某同意先行垫付4万元。 在法院判决前,郭某和张某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。为此,张某撤诉,并书面向法院请求对郭某从轻处罚。目前,张某的伤经过治疗已基本康复。 日前,南浔区法院对郭某作出判决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郭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罪行,有悔罪表现,并已赔偿被害人一定经济损失,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,又鉴于被害人自身也有一定过错,故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。法院最终判处郭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。 现在,郭某已经重新回到厂里上班,边上班,边接受缓刑考验。 |